第(2/3)页 “买定离手咯!” 赌坊中,传来了一声吆喝。 只见在赌桌旁边,一个个赌徒都瞪大了双眼,贪婪看着荷官手中的骰盅。 荷官是一个身上带着纹身的漂亮女人,二十来岁,唇红齿白,满面红光。 但在赌徒们的眼里,女人的模样只能算是好看的皮囊。 哪怕再美丽,都不如她手中的骰子有吸引力! 在昏黄的灯光下,一个男人摇摇晃晃地进来。 他的出现,让周围人纷纷皱眉。 他叫李二狗,赌坊的人都认识他。 “这不是李二狗么?” “就是他!这家伙真是个人才!本来家境殷实,愣是沾染上了赌博,将家产输光,爹妈都气死了!” “这事情我知道,就在城门口的老槐树上,当时二老就吊死在树杈上!” “哎哟喂,真惨!” 周围的人朝着李二狗指指点点。 而李二狗的身影显得格外狼狈。 他那破旧不堪的衣裳,仿佛挂在他身上只是为了遮羞,脸上的皮肤蜡黄无光,眼圈又黑又重。 整个人宛如一个行尸走肉。 或者比行尸走肉更加糟糕。 才刚进门,他的眼睛就死死地盯着荷官手中的骰盅上。 “慢点开,老子还没下注哩!”李二狗拿着一条锁链,叮叮当当地进来。 周围的嘈杂声仿佛都被他隔绝在外,他的世界里只剩下那张赌桌和荷官手中那决定他命运的骰盅。 “原来是李双喜,李少爷,买定离手的规矩,您应该知道吧!”荷官的声音再次响起,清脆中带着几分冷冽,仿佛能穿透每一个赌徒的心扉。 因为李双喜连父母都能气死,故而被人们称呼为二狗。 实际上,狗都不如。 李二狗颤抖着手,将一把碎银子推上了赌桌,那是他全部的身家,也是他最后的希望。 “嘿,这不是李二狗吗?怎么,又把老婆输了,现在连女儿也带来了?”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,引得周围一阵哄笑。 第(2/3)页